顶流之后,规则由我改 第三百八十章 送审被卡 (第2/2页)
退款金额在两天内达到两百八十万元。资金监管账户仍能覆盖退款,却让后续宣发预算几乎归零。
黑稿重新出现,称电影“因内容敏感被禁”。工作室公开退回通知的可公开部分,明确只是材料补正,尚未进入最终内容审查,更不存在“已禁”结论。
有人不信,认为这只是片方挽尊。
沈砚没有要求相信。他把申报编号、状态更新时间和补正项目全部列出,隐去个人信息,允许媒体向受理渠道核验。
第二次提交后,平台沉默了七天。
第八天上午,状态终于变成“已受理”。全组刚松一口气,下午又收到一份技术审看沟通函。
函件没有要求全片重拍,却列出十一处需要说明或调整的内容:真实评论的可识别性、事故镜头的观感风险、行业机构虚构名称是否容易指向现实主体,以及最后一句台词可能造成的歧义。
这仍不是最终结论,也不是简单的删减命令。制作方可以修改,也可以提交创作说明和权利依据继续沟通。
发行顾问只看了一眼就说:“全部按最保守方案删,最快。”
许棠却盯着第十一条。
最后一句台词只有九个字。
“请把没听完的话,还给我。”
它是整部电影从第一场走到最后的落点。
沈砚把沟通函放到桌上,没有喊绝不删,也没有立刻妥协。
“逐条看。”他说,“该改的改,该说明的说明。”
“但每一刀,都要知道为什么。”
沟通函同时要求片方补充未成年人观众提示和事故场景的声音分级说明。影片虽未直接展示伤口,一声灯具坠落却可能让经历过类似事故的人不适。宋砚秋同意调整混音,并在说明里写清创作目的,而不是简单把声音全部拿掉。这类修改与核心表达无冲突,没必要为了表现强硬而拒绝。真正需要谈判的,是那些会改变人物责任和最后落点的部分。主创把十一项意见分成可直接调整、需要补证、必须沟通三类,准备下一轮逐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