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32章 刑法第三条,不是那么用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大
中
小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532章 刑法第三条,不是那么用的 (第1/2页)

    第三天上午九点,大厅清空。

    白板上又添了新行。眼镜,第二场没笑。第三十七条误用,免刑当无罪,重罪降级。

    齐昊辰站在白板前,说,昨天查了第三十七条,他把免予刑事处罚当成了不构成犯罪,还把可能涉外的重罪套进情节轻微免刑。今天查第三条。刑法第三条,他怎么用的。

    阿飞把记录投到大屏上。那是狼人杀第一夜的录音转文字,以及眼镜那份法律意见书的另一段。

    记录里,眼镜说过一句话: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本人导出安保名单之行为,现行法律未对该具体情形作出明文规定,故不构成犯罪。

    投完,齐昊辰说,第三条,罪刑法定。我把原文背一遍。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他顿了顿,说,看清楚,这一条有两半。前半句是入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后半句是出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两半合起来,才叫罪刑法定。

    齐昊辰指着屏幕,说,你只用了后半句。你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不构成犯罪。但你导出安保名单给境外,接收方是境外IP,走开曼代理。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有明文规定,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这就是明文。你无视了明文,还说没有明文规定。你只截了后半句给自己脱罪,前半句你提都不提。

    苏晚晴翻开笔记本,笔尖在纸上走。她写,第三十七条之后,查第三条。第三条误用:仅引用后半句出罪条款,无视前半句入罪条款,且无视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明文规定。

    她写完,抬头说,第三条不是那么用的。罪刑法定是双向的。法律有明文要定罪,你跑不掉;法律没明文才不定罪。这里有明文,所以你跑不掉。你只拿后半句挡箭,是断章取义。

    眼镜开口,声音有点干,说,根据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行为人之行为定罪,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之适用,需以该名单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为前提。该名单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尚未经有权机关认定。在未经认定前,不能径行适用第一百一十一条。故本人依第三条后半句主张,并无不当。

    齐昊辰说,你这话听起来像法条,但你还是在断章取义。第一,你承认了第三条后半句要在没有明文时才用。第二,你说名单是否涉密未经认定。可你导出的时候,是挂牌仪式的安保名单,包含场地动线、人员配置、安保岗位。这些东西,你自己是策略顾问,你不知道它可能涉密?你导出给境外代理的时候,做过密级认定吗。你没做。你没做认定,就直接导了,然后在文件里拿第三条后半句说自己没明文。这是先斩后奏,斩完了再拿法条给自己奏一曲免罪。

    林婉儿在旁边哼了一声,说,汗流浃背了吧老铁。断章取义,还只取了一半。我打架都知道不能只出半拳,只出半拳打不疼人还闪了自己的腰。你这法条只出半句,能打得过谁?我从小只信他一个,你这文化人,法条用得比我拳头还半吊子。

    阿飞社恐地缩着脖子,小声说,我写代码调用接口,参数不能只传一半。你这引用法条只引半句,接口直接报错,返回码五百。我CPU干烧,但我知道这叫非法参数。汗流浃背了吧老铁,盗版法条,一运行就崩,比红屏还快。

    刘洋靠在机柜上,无尘布搭肩上,帽檐推上去,说,我插光纤都不能插半个口,插半个口接触不良,网就断了。你这法条插半句,接触不良啊,罪刑都定不了,整个系统崩。我擦了三遍机柜,眼睛毒得很,你这操作,比我插错口还离谱。第三条被你腰斩了,老铁,你这是法条界的豆腐渣工程。

    周明在角落苦笑,把笔塞进嘴里咬了一下,左边,牙印对上,说,这要是写成稿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