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家族式劫杀案—5 (第2/2页)
第一,三套证件,分工明确。
团伙常年常备三套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一真两假,各司其职。
真证件,用于日常上路,应对沿途交警常规检查。
第一套假证件,专门用于对接货运信息部、签订运输合同。
第二套假证件,用于中途换牌逃窜,作案后立刻更换车牌、证件,抹去行驶轨迹。
第二,人户分离,异地作案。
团伙成员常年异地租房居住,不在户籍地活动。
作案全程分三步走:甲地接单作案、乙地藏匿赃物、丙地分散销赃。
第三,杜绝活口。
团伙明确规定:无押运员的货物,直接劫走;有押运员、货主随车的,一律灭口。
四年三十五起诈骗劫掠案件,十九名坚持随车押运的货主、押运员,除一人侥幸存活外,其余十八人,全部被残忍杀害、抛尸荒野。
民警沉声追问:
“所有随车人员全部灭口?你们就没有一丝恻隐之心?”
师孟交沉默片刻,说出了唯一一次心软的经历。
1998年11月,团伙在湖北枣阳接单,运输一批发往天津的芝麻。
本次押车的年轻货主,为人和善、热情仗义。
接单装车期间,他特意宴请团伙几人吃饭喝酒、好菜招待。
行车途中,又主动帮忙擦车、检查货物、捆绑绳索,还主动和师孟交约定长期合作。
看着真诚热情的货主,师孟交一时心软,动了放过对方的念头。
一旁的骨干李天佑立刻提醒:
“干爹,你同情他,就是害死我们所有人。”
一句提醒,唤醒了师孟交的冷血本性。
当晚,他们依旧按照既定规则,残忍将其杀害。
作案结束后,难得心生愧疚的师孟交,脱下自己的大衣盖在了遇害货主的尸体上,算是唯一的补偿。
冷酷、残忍、贪婪,是这个团伙所有人的共性。
除此之外,师孟交还交代了团伙第一次杀人的完整细节。
1997年6月,团伙接单河北保定,运输一批发往四川的鸡蛋。
货主是一对夫妻,毕生积蓄全部投入了这批货物,因此一定要随车押送。
按照团伙规则,绝不允许两名货主同时随车。
师孟交当场发难:
“超员罚款,谁承担?”
夫妻二人不肯退让,坚持同行,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在信息部调解下,男方随车押送,女方返程回家。
行车途中,因为招待不周,几人心生不满,当即决定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