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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家族式劫杀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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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4章 家族式劫杀案—5 (第2/2页)

 第一,三套证件,分工明确。

    团伙常年常备三套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一真两假,各司其职。

    真证件,用于日常上路,应对沿途交警常规检查。

    第一套假证件,专门用于对接货运信息部、签订运输合同。

    第二套假证件,用于中途换牌逃窜,作案后立刻更换车牌、证件,抹去行驶轨迹。

    第二,人户分离,异地作案。

    团伙成员常年异地租房居住,不在户籍地活动。

    作案全程分三步走:甲地接单作案、乙地藏匿赃物、丙地分散销赃。

    第三,杜绝活口。

    团伙明确规定:无押运员的货物,直接劫走;有押运员、货主随车的,一律灭口。

    四年三十五起诈骗劫掠案件,十九名坚持随车押运的货主、押运员,除一人侥幸存活外,其余十八人,全部被残忍杀害、抛尸荒野。

    民警沉声追问:

    “所有随车人员全部灭口?你们就没有一丝恻隐之心?”

    师孟交沉默片刻,说出了唯一一次心软的经历。

    1998年11月,团伙在湖北枣阳接单,运输一批发往天津的芝麻。

    本次押车的年轻货主,为人和善、热情仗义。

    接单装车期间,他特意宴请团伙几人吃饭喝酒、好菜招待。

    行车途中,又主动帮忙擦车、检查货物、捆绑绳索,还主动和师孟交约定长期合作。

    看着真诚热情的货主,师孟交一时心软,动了放过对方的念头。

    一旁的骨干李天佑立刻提醒:

    “干爹,你同情他,就是害死我们所有人。”

    一句提醒,唤醒了师孟交的冷血本性。

    当晚,他们依旧按照既定规则,残忍将其杀害。

    作案结束后,难得心生愧疚的师孟交,脱下自己的大衣盖在了遇害货主的尸体上,算是唯一的补偿。

    冷酷、残忍、贪婪,是这个团伙所有人的共性。

    除此之外,师孟交还交代了团伙第一次杀人的完整细节。

    1997年6月,团伙接单河北保定,运输一批发往四川的鸡蛋。

    货主是一对夫妻,毕生积蓄全部投入了这批货物,因此一定要随车押送。

    按照团伙规则,绝不允许两名货主同时随车。

    师孟交当场发难:

    “超员罚款,谁承担?”

    夫妻二人不肯退让,坚持同行,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在信息部调解下,男方随车押送,女方返程回家。

    行车途中,因为招待不周,几人心生不满,当即决定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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